时间:2023-12-13 浏览:10
厦门南洋职业学院文件
厦南洋科【2023】32号
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
各院、部、处、室、中心:
为支持我校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开展科研工作,提升我校的科技创新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,现将我校2023年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项目类别及计划
(一)项目类别
校级科研项目属于攀登项目,分为社科类和科技类。申报者可结合工作岗位、专业特长和学术积累,自行选题申报。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、准确、简洁。
(二)项目计划
本年度计划立项20个项目,每个项目资助经费500元或1000元(根据结项成果评定)。
二、申报条件
1.申请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,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;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,所列项目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,否则视为违规申报。
2.凡学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均可申请,主要面向中级及以下职称或无职称的青年教师申报。
3.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:(1)负责人有在研的国家、省(部)、市(厅)级项目;(2)由于主观原因被撤销项目或项目成果鉴定未获通过者。
三、立项程序
本年度采取个人申报、部门推荐、专家评审的方式立项。根据本年度立项计划,经学校审核后给予立项。项目立项时间从批准之日起计算,研究周期不超过2年。
四、结项成果要求
1.结项成果以项目申报书承诺的预期成果形式为准。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项目,应提交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在CN期刊上发表的论文;成果形式为调研报告的,须有区级以上部门的采纳证明。
2.研究成果需要标注:厦门南洋职业学院2023年科研项目“项目名称(项目编号:)”的研究成果。
五、申报流程及材料报送
1.申报材料须由部门审核后按照规定日期报送,不接受个人申报。
2.申报人按类别填报《厦门南洋职业学院科研项目申请书》(附件1和2)和《厦门南洋职业学院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》(附件3)并由所在部门汇总后发送邮箱:xmnyxykyc@126.com,同时,将纸质版《项目申报书》(一式二份)、《汇总表》一份送至科研处。
3.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。逾期不予受理。
联系人:王老师 联系电话:0592-5139566 或15396268682
科研处
2023年12月13日